转卖中奖彩票犯法吗? - 知乎

由:admin 发布于:2024-03-25 分类:足球赛事 阅读:91 评论:0
转卖中奖彩票犯法吗? - 知乎

  如果我将已知中奖但未兑奖的彩票卖给别人,会犯法吗?

  《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流通,不返还本金,不计付利息。”

  可以看出,在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眼里,彩票只是兑奖凭证,不具有身份归属性,即认票不认人(年满18岁即可)。不过,互联网和电话销售的彩票是和投注账户持有人绑定的(当然目前也没有哪个彩票电商平台能实现这种交易)。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个体偶然行为,应该不犯法;把这个当买卖做,就可能违反了“不流通”的规定或者涉及洗钱、销赃、贿赂等问题。

  据我了解,在深圳,有人为洗钱,会联系一些彩票站站长,从中奖者手中购买中奖彩票,(全价购买,不扣税)。由于彩票不记名,尽管洗钱违法,但取证的难度太大。

  昨晚有人在公众号徐祥磊记里咨询问我说转卖中奖彩票到底犯不犯法,就这个问题我回答一下吧。

  相信经常买彩票的人都知道,如果说我们买彩票中了几十万,几百万这样的大奖是需要缴纳偶然所得税的,也就是说,并不是我们中五百万就能领到五百万。在缴纳100万的税款之后,我们到手的就是400万了。因为彩票的领奖方式是认票不认人的,也就是说,无论是谁拿着中奖的彩票,都是可以领到奖的,哪怕说彩票是你捡的。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很多人都听说过这样的说法,一些人为了自己进行某些非法活动方便一些,往往是会派人在彩票领奖的地方等着前来兑换大奖彩票的的人,然后以高价或者免税的方式从中彩人手中购买彩票。毕竟,少缴纳100万的税款甚至是可以多拿到一些钱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还是很有诱惑力的,不过,这种行为也确实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首先,咱们先来说不违法的情况,这个只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即可,那就是对方花这钱是合法收入,只要满足这个条件,那么就是合法的。比如说,一个大老板不差钱,这些钱也都是自己做生意的合法收入。然后呢,他想让自己的父母开心一下,但是直接给钱父母又不要。所以,就想让老爸以中彩票的方式种个大奖开心一下,那么这种交易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也不涉嫌到什么偷税漏税,毕竟,彩票要交的税是在领奖时才交的,是包含在那五百万里面的,等对方领奖时肯定是要交的。(这种合法的情况几乎不存在,我只在小说里看过)

  然后,咱们再来说违法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通过买卖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就构成洗钱罪。所以,总的来说,这种操作还是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的。毕竟,从现实角度来说,一个人要是不干什么违法犯罪的事,干嘛要这样大费周折的花高价买彩票呢。当然,也有人会说,那如果有人用贪污的钱买了奢侈品或者豪车,难道卖家也要担责吗?拜托,这根本不一回事,人家卖奢侈品和豪车是正常的经营活动,人家是一直在卖的,但是,你能保证你每天卖彩票都是中奖500万的吗?并且,人家的商家的收入所得也是正常缴税的。拜托,那是500万,不是500块。并且,客观来说,以这种方式完成这么巨额的的交易我们也是有责任和义务知道对方的钱是否涉嫌违法的。

  说现实一点,如果说你把一张中奖五百万的彩票通过私下交易的方式以500万卖给了一个陌生人,然后当警方查到这笔钱有问题时,你说你当时不知道对方是违法活动,你自己会信吗?所以,总的来说,这些大便宜还是不要贪,贪小便宜还吃大亏呢,更何况是这么大一个便宜,弄不好就要坐牢判刑的。

  不犯法。

  彩票不认人、不实名,在谁手里,谁就拥有彩票。

  我认识北京一朋友,体质内,他认识一体质内夫妻,家里现金接近一个异(有点夸张,不知真假)。放家里很少花,买了奢侈品也不敢带。经常在不同商场用现金,也不敢大额现金消费。无非吃吃喝喝好一点,也不敢经常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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